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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项目(项目编号:TJNK-2024-A-0009)公开招标公告

2024-10-28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项目 (项目编号:TJNK-2024-A-000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NK-2024-A-0009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项目
预算金额:62.0万元
最高限价: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1 41 台式计算机 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电脑等采购项目
第2包 21 21 台式计算机 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中考英语听说考场集成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招标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第2包:(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授权1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授权1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9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三中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69号
联系方式:1852293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开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2号一楼
联系方式:022-83690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堃
电 话:022-83690959

天津市南开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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