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1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彭州市2024年重点河段监控盲区视频监测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2 10:00:00,更正为:2024-09-0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2 10:00:00,更正为:2024-09-04 10:00:00。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序号1:“1、支付方式:项目验收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70%;两年服务期届满后,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剩余30%服务费。服务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服务期届满,按最终汇总考核结果结算剩余服务费。(因系统固化原因,支付约定以此为准)”
更正为:
“1、付款进度安排:项目验收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70%;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20%服务费;第二年服务期满后,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剩余10%服务费。服务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年汇总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因系统固化原因,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序号5付款进度安排:“1、项目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预付合同金额的70%的服务费
2、两年服务期届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剩余30%服务费。服务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服务期届满,按最终汇总考核结果结算剩余服务费。”
更正为:
“1、项目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预付合同金额的70%的服务费
2、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合同金额的20%服务费
3、第二年服务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按服务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剩余合同金额的10%服务费。服务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年汇总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1、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2、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4210200004671[2024]00558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50,000.00元
4、采购品目及编码:C99000000其他服务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彭州市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
联系方式:028-83706133
名称: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1-1幢5层505号
联系方式:0830-2588826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30-2588826
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