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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JZC-2024-0504)公开招标公告

2024-06-0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JZC-2024-05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4-050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3.91万元
最高限价:203.9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03.91 203.91 其他办公设备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前到货并完成系统调试上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7)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3日2024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1)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tianjinjjzx@163.com,邮件主题为:JJZC-2024-0504报名信息,并致电我公司确认。(2)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
联系方式:高警官 022-6697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联系方式:1382135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
电 话:1382135155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清单.pdf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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