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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电子化公开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2022-06-17 来源:江西兴国县

乐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电子化公开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乐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LZC-2022004

项目名称:乐安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1600.00 元

最高限价:1842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乐购2022F000606917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 19816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货,成交人应在交货期内完成供货、验收交付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12个月财务报表(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8日 08:00 至 2022年06月25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20 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观摩人数3人,有观摩意愿的人员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240413442@qq.com,进行预约登记。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不能在开标现场起哄,不准在开标现场破坏秩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行为。 7、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8、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件及检测报告等佐证资料均需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注:必须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中标供应供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并加盖鲜章。 10、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其中主场专家设置3人,副场设置2人,原则上评标委员会组长由各评标专家推选主场评标专家中的一员担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安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抚州市乐安县外环路

联系方式:13879432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联系方式:1375596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75596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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