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镇海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系统增设一期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GTCG202105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七、 预算总金额: 6177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钱立华,张继青,马小良,夏雪峰,徐兵兵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傅作琪、 蔡煜、石宗杰
联系电话: 0574- 86279793
传真:
地址: 骆驼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2、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周警官
联系电话: 0574-86637061
传真:
地址: 镇海蛟川街道镇骆东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