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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沙河镇智慧平安小区(2021)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10-25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沙河镇智慧平安小区(2021)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0号创客梦工厂6层 3A3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CG-202109229153

项目名称:沙河镇智慧平安小区(2021)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279.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79.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5 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1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11 月 24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7)《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
(1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
(12)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3)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磋商文件。
(1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15)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财库[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0号创客梦工厂6层 3A36室

方式:

供应商须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根据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应在昌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0.129.107/zfcg)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该网站完成报名均无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通过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现金报名,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参加。
3.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他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且所有资料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东

联系方式:秦海河010-80761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骏盛景(北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0号创客梦工厂6层 3A36室

联系方式:李星辰010-89727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星辰

电 话:  1312550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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