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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1年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1-10-12 来源:宁波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1]270028号

2.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593600

4.最高限价(元):593600

5.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部2021年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593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其它相关单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天力大厦6楼606室)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或现场形式报名(邮箱:178434190@qq @qq.com,联系人:胡盈盈,联系电话:13486086055),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经确认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活现场领取。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4.售价(元):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开标。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如获中标,将暂缓发放中标通知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3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4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象山县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745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盈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5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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