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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照明和亮化工程施工高架桥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2021-09-08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照明和亮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投审[2020]8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照明及亮化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

2.1.2合同估算价: 6710 万元

2.1.3工期要求:

地面1标段、地面2标段:26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9 25 日,竣工日期:2022年6月1 5 日。

高架桥标段: 9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9 25 日,竣工日期:202 1 12 31 日。其中,灯杆照明部分计划竣工日期:202 1 11 月1 5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地面1标段:桩号K0+000.365-K5+087段照明工程,包含路灯基础制作、灯杆采购及现场安装、管线埋设、接线井、灯具安装(灯具甲供)等工程,建安费约22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地面2标段:桩号K5+087-K10+180段照明工程,包含路灯基础制作、灯杆采购及现场安装、管线埋设、接线井、灯具安装(灯具甲供)等工程,建安费约23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高架桥标段:K0+000.365-K10+600(含上下匝道及落地段)照明工程,包含路灯灯杆采购及现场安装、管内穿线、灯具安装(灯具甲供,护栏灯灯具非甲供)等工程;希望路至珠江路景观亮化工程,包含灯具的采购安装,管线的铺设,控制柜的安装等工程。建安费约24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未区分标段说明的,则3个标段要求一致)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6个月(2021年2月到2021年7月或2021年3月到2021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6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200万元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地面1标段、地面2标段须包含多杆合一灯杆)。

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3.4其他要求

√自 20199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9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 16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69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9月7日至 2021 年9月17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9月17日 9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 197 号政务中心三楼)第3050开标室参加开标会。

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过而无法出席本项目开标会的,则须提供所在地村(居)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由投标人委派其他人员在开标会上递交(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无须再提供)。

凡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均须为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过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全程戴好口罩,若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旅居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的,则须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为避免人员聚集及配合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不得再委派其他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退回。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可在任意地点进行操作。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充分考虑停车不便及疫情防控等因素,提前到场,避免迟到。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联系人:

沙群辉

联系人:

冯建敏、吕俊峰

电话:

0513-86023113

电话:

冯建敏(15162874928)、吕俊峰(185506631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zzcjyb@126.com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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