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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应急指挥平台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2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应急指挥平台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MDGP-2021-C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指挥平台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3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1-C114
项目名称:应急指挥平台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万元
最高限价:13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3 133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采购2021年应急指挥平台运维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 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磋商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人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5月21日2021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1. 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5月3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润杨道99号
联系方式:022-27938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022-8839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022-88397766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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