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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电子邮件系统云服项目补充通知

2021-04-30 来源:江苏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

对2021年4月23日发布的启东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电子邮件系统云服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3服务项目清单”中企业邮箱个人文件中转站容量>=32G”改为“企业邮箱个人文件中转站容量>=16G”。

二、、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应填写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2技术要求列表全部内容。各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其完全响应除3.2技术要求外的其他所有项目需求。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五、评审标准”中“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功能要求得20分,带“★”的指标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不带“★”的指标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20分为止。”改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功能要求得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20分为止。”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增加“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元人民币。

提交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需与招标人联系出具电子缴款通知书,方可汇款)

3、账户名称:启东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账号:702006629018010007166

4、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如果评审现场供应商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有疑义,供应商可以向本中心、磋商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供应商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

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至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成交人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程序和内容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增加“检查投标供应商是否已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增加“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其邮箱产品与招标人单点登录系统对接开发与测试。”

六、本项目的其他要求不变。

七、本补充通知文件作为招标公告、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启东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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