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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发展陈列室新媒体及数字内容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2021-04-14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发展陈列室新媒体及数字内容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3 20:09| 发布单位:创途(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1-05-06|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发展陈列室新媒体及数字内容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仙桃市仙桃大道西段19号万钜国际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TZC2021-04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2405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发展陈列室新媒体及数字内容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1.8(万元)

6、最高限价:71.8(万元)

7、采购需求:

发展陈列室新媒体及数字内容安装(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要求;
(2)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须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西段19号万钜国际大厦9楼

3、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自行确认满足本章第二条资格要求且能在开标现场出示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可能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2)供应商自行下载《政府采购报名表》(见附件),按其内容据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现场提交,未加盖公章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分止)。逾期送达的《政府采购报名表》恕不接受。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现场审验原件,留存装订成册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复印件):
(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5)单位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6)政府采购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西段19号万钜国际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届时请参加询价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28--349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创途(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西段19号万钜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727352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7273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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