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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杨片区、主城区路灯养护招标公告

2020-12-23 来源:江苏淮安市政府采购
徐杨片区、主城区路灯养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徐杨片区、主城区路灯养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ZC-2020120022-JK

2、项目名称:徐杨片区、主城区路灯养护

3、预算金额:一标段:3996175元;二标段:1793597元。

4、最高限价:一标段,徐杨片区:3996175元;二标段,主城区:1793597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一标段:徐杨片区路灯9865基;二标段:主城区路灯3822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20个月(暂定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

1.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且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本单位注册至少满6个月,同时提供自2020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0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照明设施养护、维护类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原件);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服务承诺;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

3、售价:招标文件材料费用人民币300 元/标段/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方式:

投标人须在公告期限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缴纳招标文件材料费用,或将该费用直接缴纳至以下账户:

单位: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淮安健康路支行

账 号:518374754625

地址及电话: 淮安市开发区小康城苏州路4-13号18901409797

缴纳时请注明报名单位及项目名称,分标段的请注明标段号。

备注:

①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请在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及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57712202@qq.com),并电话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联系人:谈工 联系电话: 15061215898。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②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 14时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3、开标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 盘)、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 号)规定,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3、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如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缴纳中标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

4、 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 将原件一次性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任何原件证明材料; 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原件请做合适包装,包装表面标注公司名称)

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投标确认函原件一份,投标确认函原件作为资料留存。

6、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其中任意1个或2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相关内容。

7、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处,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实施,如履约期间工作人员未到岗,采购人将停止拨付养护款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祝财 联系电话:0517-83710006

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胡小冬   联系电话:1801208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建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开发区小康城苏州路4-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工 联系电话:1506121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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