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HC-(H)20201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数字(智慧)城管平台二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9日上午09:30 |
2021年1月5日上午09:30 |
2 |
评分项 |
6、产品成熟度: 1、供应商所投软件产品的城管移动服务应用和城管公众服务移动应用终端能基于ANDROID平台,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得2分;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人工智能驱动的智慧城管平台软件著作权并具有相关鉴定测试报告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以上1-2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或所投软件产品厂家具有城市管理类的大数据管理、图像识别、问题识别结果研判、综合执法办案、非现场执法、综合指挥的相关软件著作权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唯一著作权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软件著作权相关佐证材料。 |
6、产品成熟度: 1、供应商所投软件产品的移动终端应用基于ANDROID平台,采用瓦片式GIS引擎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地图引擎系统软件的著作权,凭证明文件得2分。 2、核心业务系统支持云平台部署,支持MySQL环境下运行,供应商或所投软件产品厂家同时具有智云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及第三方产品测试报告的得2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提供以上1-2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或所投软件产品厂家具有城市管理类的地理信息系统、北斗兼容城管通、综合执法、数据建库与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电子证据服务、城市管理专项检查考评系相关软件著作权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需提供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厂家为唯一著作权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软件著作权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1-3项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此要求均认可) |
3 |
评分项 |
软件功能演示:2、互联网办案系统演示 |
软件功能演示:2、互联网公证系统演示 |
4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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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增加:(5)评分标准之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6)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综合执法支队湖州南太湖新区大队
地 址:红丰路1366忠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艳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231-0573
质疑联系人:蔡倩曙
质疑联系方式:0572-231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传 真:0572-21701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70107
质疑联系人:杨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70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地 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联系人 :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