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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远程直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0-10-27 来源:江苏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远程直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远程直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zx.huaian.gov.cn/)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到代理机构(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0月 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KFDL-竞谈-2020011

(二)项目名称:检察听证远程直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无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检察听证远程直播系统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第五部分。

 

1、谈判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现场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确认函接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公告期限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1027 日-2020年 1029 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材料费用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方式:

文件材料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以对公形式将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5274 5820 7193

联系人:李爱群 联系电话:0517-83930178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HAKFDL-竞谈-2020011)及用途(报名费)

备注:

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请在谈判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谈判确认函及文件材料费用缴纳截图发送至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905378746@qq.com),并电话与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乔林 联系电话: 13151885223。如因谈判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已提交确认函和缴纳文件材料费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函(扫描件发电子邮箱即可),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谈判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景会寺对面新政务服务大厅负一层西南角(开标一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 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2、开启地点: 景会寺对面新政务服务大厅负一层西南角(开标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路23号

联系方式:陈函 电话:1589616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方式:王静 联系电话:15366641180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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