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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16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ZB2020104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

1

50万元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方式: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 浏览 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浏览 )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 2 020年7月27日 14: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 。)

七、磋商时间: 2 020年7月27日 14:30

八、磋商地点: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302室

九、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 zcy 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邮箱:516875482@qq.com。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7-56698213

投诉受理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577-566982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联系人:齐先生、江先生 电话: 15088550610、15088559846/0577-86668887

投诉受理人:林富强

联系电话:0577-86668887

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号码: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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