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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山中学2020年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03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广东省汕头市金山中学2020年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山中学(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0年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已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2020年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JCG-S-HW20200610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内容成果交付期类别最高限价(人民币)

2020年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货物983430.00元

(2)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8343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下属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3.报名费用及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场领取。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打印页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带网址)。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7月1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0年7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汕汾公路龙头工业区韩江建设二楼)

4.只接受报名及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点击可下载)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9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六、温馨提示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2.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3.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ongjianzx.com)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山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詹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74903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9825625

汕头市金山中学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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