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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18 来源:江西兴国县

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芦购2020B000329815重招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芦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芦溪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芦购2020B000329815重招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芦溪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芦购2020B000329815重招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年)

服务要求

服务面积(m2)

服务单价

总金额(月)

总金额(年)

1

芦溪工业园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约17万m2,以实际服务面积为准

0.8元/㎡/月

136000元/月

163万/年

注:1、物业费用的标准按建成厂房面积收取,暂按17万m2计算,以实际服务面积结算。

2、已交付企业使用的厂房物业费,由企业承担;未交付使用厂房的物业费用,按成交服务单价减半征收,由工业园承担。

3、投标总价不超过163万/年,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8)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

(5)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的明细或免税证明;

(6)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8)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张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五、报名方法: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 年6月18 日起至2020年6月26 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32000.00 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布。

八、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7 月9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单位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为了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一样)一正三副,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纸质标书,视为放弃)。

九、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投标其它事宜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一、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投标要求:

(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本项目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 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5)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交易中心。

(6)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芦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阳先生 电话:13979984245 18679926487

详细地址:芦溪县高速挂线

采购代理机构:萍乡市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179994380

详细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西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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