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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民政局新都桥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6-17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民政局新都桥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21202000006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17 11:43
采购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茶马路与樱桃路交叉路口北侧,联系方式:石老师,(0836)28258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鼎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联系方式:阳佳颖,1878241411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782414112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6-17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23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现场发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元) 4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28 10: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28 10: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8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开标室。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8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安装
行业划分 E49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定市民政局新都桥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康定市民政局 3、建设地点:康定市新都桥敬老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2019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 二、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另册)、图纸(另册) 三、其他要求 1、 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 2、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清单所有的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利润、税金、釆购代理服务费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釆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工期:45日历天。 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缺限责任期:24个月。 6、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7、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其它补充事宜 /
备注 1.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处理;2.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康定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0836-2833864;4.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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