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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教育局“互联网+教育”师范院校支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26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项目概况:受通渭县教育局的委托,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通渭县教育局“互联网+教育”师范院校支教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所需的授课互动教学终端、教师高清摄像头(云台)、学生高清摄像头(枪机)、互动课堂控制系统软件、云存储-100G、云服务、无线头戴麦、球型全向麦、音频处理器、液晶电视、配套线材、集成安装、培训及服务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W20D025

2.项目名称:通渭县教育局“互联网+教育”师范院校支教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2项。

4.2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核心产品授课互动教学终端通过CCC认证,其他产品按照与之有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4.3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所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范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4.4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的数量:授课互动教学终端17台、教师高清摄像头(云台)17台、学生高清摄像头(枪机)17台、互动课堂控制系统软件17套、云存储-100G(3年)、云服务3年、无线头戴麦17套、球型全向麦68支、音频处理器17套、液晶电视17台、配套线材17套、集成安装1项、培训及服务3年;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配合验收。实施地点:通渭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4.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上门及质保服务,使用方在提出需要技术、售后等服务的通知后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对于远程能够解决的问题在1小时内解决,不能远程解决的,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超过4小时不能解决问题的,须在24小时内提供同等技术规格、质量的产品供使用方备用直至问题解决。

4.6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7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互动设备必须与远程支教师范院校互动课堂互联互通,无缝对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采购人及履约方的权利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满足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为中小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0:00-24:00,请申请人务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在非工作日工作时段内因系统原因而造成不能获取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dingxi.gov.cn/)。

3.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TF)。

4.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子)参加投标。

注: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十一层)第一不见面开标厅。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十一层)第一不见面开标厅。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3.1业务要求:

3.1.1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1.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3.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供应商提前进入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

3.1.4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1.5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3.1.6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供应商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在开标过程中,如各供应商若无异议,视为默认开标全过程所有结果,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3.2供应商主体信息要求:

采用不见面开标后,供应商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供应商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供应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3.3.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3.3.1.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和麦克风设备。

3.3.1.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具体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 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

3.3.1.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10M及以上网络宽带。

3.3.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

3.3.2.1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进行线上签到。

3.3.2.2 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3.3.2.3 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

10.3.2.4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各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1.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标段账户:101932000287070043320

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1.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2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供应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3 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供应商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4 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投保须知

2.1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查看保函”业务栏目完成保函在线申请,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投标保证金担保业务,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

2.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手册》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渭县教育局

地址: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

联系方式:仇维东 15025845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74号兰大二分部15号楼2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吴会青 1890931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会青

电话:18909312227

传真:0931-8583190

邮箱:921122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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