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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市粮食应急保供决策与监管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22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委托就其市粮食应急保供决策与监管系统升级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队弑竿侗曜手室蟮牡ノ磺袄床渭油侗辍?/p>

一、招标编号:SZCJ2020-G-023号

二、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市粮食应急保供决策与监管系统升级项目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壹佰叁拾叁万肆仟 元整(¥1334000.0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述

1、省级层面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年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并网;2019年9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2、市级层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苏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两级“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联动,市政府召开苏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会.

建设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环节,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形成工作“铁三角”,共同推进我市两级“互联网+监管”工作。杨副市长指出:一是要明确“互联网+监管”的定位,制定实施步骤,先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再逐步优化提升对监管对象的监管。二是要从部门自身需求出发,统一部门自有平台建设思路,整合监管系统与业务系统到一处。三是要积极引入基础数据资源,各版块的数据中心要与市信用基础库、法人库等对接联通,共享数据,加快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实现我市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为苏州市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做出更大贡献。

3、基本现状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

为发挥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效用,显现中央财政补助投资的效果,实现全国粮食行业数据互通共享,国家局提出:在全行业范围内“整合资源、打通数据、贯通应用”,达到“数据化管理,可视化应用,平台化集成”的工作目标,实现业务数据在国家局平台的高质量汇集,视频系统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提取调用,最终实现国家局平台可视化,显示各省级粮食储备的库点分布、数量、质量情况,收购和保管业务情况等,并可实时调用粮库的视频信息。

(2)苏州市粮食监管与粮食应急保供决策系统建设情况:

苏州市粮食监管与粮食应急保供决策系统二期项目于2017年4月完成验收。整个系统包括8个信息化子系统(粮食仓储远程监管子系统、市级储备粮管理子系统、粮食流通动态监测子系统、收储可视化、粮食动态地理信息子系统、粮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粮食动态决策分析系统、粮食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全市“数字粮库”的基本互联。

4、建设目标与内容

(1)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将围绕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1号文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数据互通共享技术规范(非涉密数据部分)(2020 版)》、《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2020 版)》文件的总体建设思路,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整合发展需求,依据“互联网+”的发展要求,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与传统粮食行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信息技术在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的应用,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初步构建起以“信息基础设施先进、信息资源充分开发、技术应用快速发展”为主要标志,以“数字化政务、精确化业务、信息化商务、网络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智慧苏粮”体系。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依托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粮食行业各部门系统资源和其他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建设服务于市管理部门、县管理部门和储备库的统一的粮食监控管理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苏州市粮食应急保供决策与监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互联网+监管功能内容;实现市县储备库点数据采集汇聚与展示分析;在原有市级视频综合服务基础上进行视频综合服务平台的升级,以满足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汇聚要求;进行市级标准数据接口平台建设,实现和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的互联互通。

5、建设需求:充分调研苏州市粮食仓储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1号文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数据互通共享技术规范(非涉密数据部分)(2020 版)》、《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2020 版)》等文件要求,对苏州市粮食应急保供决策与监管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以下需求:①扩充互联网+监管功能内容;②实现市县储备库点数据采集汇聚与展示分析;在原有市级视频综合服务基础上进行视频综合服务平台的升级,以满足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视频汇聚要求;③进行市级标准数据接口平台建设,实现和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的互联互通。

6、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开发、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 点击这里给805640413发消息,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2、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投标人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苏城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投标人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潘莉莉 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91 传 真:0512-65238892

联系人:庄天扬 潘莉莉 朱晓芹

采购单位: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竹辉路490号

联系人:刘晓慧 联系电话:0512-65291582

十、公告期: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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