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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2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ZZX-2020-A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委托, 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ZZX-2020-A00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53.771
 
三、项目预算
53.77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磋商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交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机关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1到 2020-04-2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K919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 8:30-11:3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以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联系代理人员:王工,联系电话:18630989425,也可拨打座机电话咨询。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07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07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王工
2.联系电话:022-88216166-8001/800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附近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警官:022-231139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216166-8001/800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可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号红星美凯龙商务中心九楼 邮编:300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紫金支行 账号:12050163570100000207 财务电话:022-88216166-8000

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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