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平遥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遥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中天华政采招字2020-018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包:
一包为平遥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原有装饰层拆除,地面、天棚装饰施工,水暖电改造、空调系统、内外网络系统、安防系统等。
2、总预算价格为:本项目分一包,预算价格为1916900.00元,含办公大楼的装饰装修、水暖电改造,空调系统,安防系统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维修响应以及合同中其他规定等。
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时间: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北京时间9:00-12:00,
14:00-17:00)。
2、方法:网络邮箱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需将以下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591180441@qq.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汇款支付,售后不退
6)、代理公司开户行、基本账号
公司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国贸支行
账号:0502120409200009375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3月25日09: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
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平遥县曙光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4-562071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546474240
八、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