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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关于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的招标公告

2019-11-2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SZRF2019-G-054号

2、项目名称:数字城管核实核查普查采集服务

3、项目预算:叁佰伍拾叁万圆整(¥:3530000.00)

4、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数字城管工单的核实核查。对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受理的公众举报投诉类案件进行及时的现场核实和核实结果反馈,明确事部件类别和案件实际情况,完善案件地址信息并进行准确定位,同时对于部件类案件做好与入库部件数据的匹配;对各区各部门完成处置的案件进行及时的现场核查和核查结果反馈,明确处置后的实际情况。

2、城市管理问题的专项采集。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对城市管理问题、状况进行专项采集,为城市管理决策分析和集中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为各地各部门的管理和整治效果的考核提供依据。

3、城市部件数据的普查。对城市范围内各类部件数据、兴趣点进行普查,采集记录相关属性,有效定位并拍照存档,即时更新录入数字城管数据库。

4、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负责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窗口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和问题采集,对各区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监督各区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工作。

5、专题图层的采集测绘。对各类管理辖区、施工作业等区域,雨水积聚、垃圾积存、占道经营等问题部位采集测绘对应的专题图层,形成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和监管数据。

6、微小问题的快速处置。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微小事部件问题进行快速处置和应急处理,提高微小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效率。

7、采购单位要求实施的与数字城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范围及期限:

1、苏州市区范围(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6个区)。其中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范围为苏州市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全市330条道路,其中姑苏区80条,其他区各50条)和窗口地区。具体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采集范围做适当调整。

2、工作网格划分:

工作网格根据采购单位划分要求执行并动态调整。

3、项目服务期:

一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起讫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三)项目工作量和工作要求

1、工作量:

(1)项目服务期内有效上报事部件问题总量不少于15万件,项目服务期第二个月起,每月不少于1万件(其中部件类问题占比不少于20%)。

(2)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核实、核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专项采集、数据普查、专题测绘、快速处置等工作。具体工作量按照数字城管运行工作实际情况执行。

2、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8:30-17:30,用餐时间为12:00-13:00;根据具体工作客观需要,采购单位可对工作时间做一定调整,原则上介于7:00-22: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相关工作力量。

(2)核实、核查时效要求: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在收到核实、核查指令后及时开展核实、核查工作,核实、核查工作用时应符合采购单位工作标准。

(3)巡查密度:在信息采集工作中,每个工作责任网格内所有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每周必须巡查到位,且必须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其他区域根据工作要求实施巡查,不得擅自更改巡查路线。

(4)信息采集类别、采集质量、区域均衡性、上报时间均衡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和相关采集标准。

(5)专项采集、数据普查、专题测绘、快速处置等工作须符合采购单位相关工作要求。

(6)如因数字城管工作需要,采购单位要求中标单位承担与数字城管相关其他业务工作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实施。

(7)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提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2人,其中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网格内工作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6人为网格组长)。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的管理,项目管理人员需常驻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办公。

(8)培训要求:

必须开展符合工作要求的培训,中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3、项目管理和考核

(1)采购单位根据《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对中标单位进行管理、考核,因数字城管运行实际需要,采购单位可以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2)中标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一切损失:

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

人员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单位认为对继续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

对采购单位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类情况。

(3)因数字城管实际业务情况等非中标单位因素导致的工作任务要求无法完成的,经采购单位确认,不计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及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服务期开始之日起,采购单位每三个月末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内300万部分(合同金额不足300万的,按实际合同金额)的25%,共分4次支付,每次具体付款金额依据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业务考核结果为准进行支付。合同金额超出300万的部分于合同期满后依据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的业务考核结果,在六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乙方须在每次付款前提供正式的发票及付款所必须的有关材料,甲方的付款时间以提交相关请款资料至财务部门为准,具体到账时间由财务部门确定。

(五)项目工作人员组建要求

1、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开始前完成工作人员队伍的组建和相关培训。

2、本项目工作人员条件:

(1)年龄:男性不大于50周岁,女性不大于45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年龄要求。

(2)具备熟练使用信息化设备从事相关服务工作的能力。

(3)具备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4)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有从事数字城管服务工作的职业道德。

(5)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3、中标单位应对同一网格连续工作满1年的工作人员进行轮换。

4、为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中标单位必须给项目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等。

5、中标单位须给所有工作人员缴纳人身安全商业保险,保额不低于150万。

6、中标单位须具有内部考核机制,用于奖励每月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每月奖励分配须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奖惩制度(方案)。

7、中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并接受因国家相应政策变化而带来的成本变化。

(六)工作所需相关设备

1、工作所需相关设备(信息采集设备、交通工具、服装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中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工作人员人数的信息采集设备,并安排专人管理信息采集设备,因信息采集设备管理不当,影响工作开展的,后果完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中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工作人员人数的巡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性能须满足工作要求,车辆支持定位服务,中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软件展示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巡查轨迹。

4、中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1辆机动车,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车辆巡逻、现场督查等工作。

5、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核并购买CA证书后激活。本项目购买CA证书及激活暂不收费,购买时明确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68617635。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 A座801室

联系方式:0512-81876166 0512-88188114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5日。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投标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响应文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合法获取渠道:报名供应商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需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

六、投标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七、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 系 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电 话:(0512)65115979(TEL/FAX) 68128750

邮政编码:215006

2、采购单位:苏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713号

联 系 人:王萍 尤新辉

联系电话:0512-67873972 0512-69333011

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八、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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