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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公安局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

2019-11-27 来源:江苏吴江市政府采购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的委托,就吴江区公安局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Y2019-WJ-G-124

二、 招标项目:吴江区公安局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00)

四、 招标内容: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 量

备 注

1

★全彩LED显示屏

平方米

≥53.56

 

2

分体式屏控器

16

 

3

★拼接控制器

1

 

4

平台控制软件

1

 

5

★多媒体智能交互显示系统

1

 

6

智能电源管理器

 

 

 

7

配电柜

1

 

8

结构

1

 

9

配套线材

1

 

10

安装调试

1

 

核心设备为:全彩LED显示屏、拼接控制器、多媒体智能交互显示系统。

(二)完工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工。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1.231.163: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6522920 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或者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以供打印。(注:报名确认单需自行妥善保管)。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四)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现场公布。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9: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接收人:招标采购单位

八、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及监督:

1.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 系 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传真电话:0512-63661883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联系人:计仁林联系电话:0512-63457972

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6600号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十、其他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0512-63087666

3.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本次投标相关情况,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一、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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