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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二次招标)

2019-11-15 来源:江苏泰州政府采购网招标

编号: TZZC20190115-1

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

我中心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

2.项目编号:TZZC20190115-1

3.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14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参与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整(¥ 28000)。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从投标人账户转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转入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115028609000018982

开户银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见附件)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6日 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6日 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开标一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五)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六)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七)其它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97159

综合科(财务)电话:0523-86882821

采购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78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23-8969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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