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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入驻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数字法庭扩容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04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01 20:18:2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JSCG201911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

采购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瑞安市人民法院入驻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数字法庭扩容建设项目

瑞安市人民法院

包括综合布线、数字法庭、排队系统及安防系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价:688429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获取采购文件地址: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如下: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标书价格(元):每本300.00(开标当天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止;

七、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八、磋商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正;

九、磋商地点: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5、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6、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

地址: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1371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南方大厦五楼

联系人:蔡小芳

联系电话:0577-66807765、13511492005

传真:0577-658386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 瑞安市财税大楼1502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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