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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2019-10-09 来源:甘肃白银建设信息网项目招标

泾川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泾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泾川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CZ-JCZB2019-01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

2.招标内容:泾川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42万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需求

1、智慧庭审系统必须与泾川县人民法院数字法院业务系统和上级法院数字法院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提供现有软件系统厂商的无缝对接测试证明,不接受二次开发产品;

2、售后免费维保期为1年;

3、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公告之日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6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需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时间为: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投标地点为: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建设路工商局2号家属楼1单元202室)。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泾川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泾川县城北新区)。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200 1690 1090 5150 683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凉市西街支行

1.供应商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时,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

2.缴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供应商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GSJCZ-JCZB2019-010

4.供应商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留有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凭条,凭条必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5.供应商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泾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泾川县城北新区

联系人:刘福平

电 话:1399338310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

联系人:曹春燕

电 话:1391953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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