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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26 来源:江西兴国县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萍购2019B000227899 )招标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萍乡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准,现对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萍购2019B000227899

2、采购设备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清单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萍购2019B000227899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采购项目

调解流程管理系统

330000

调解卷宗管理系统

远程视频调解系统

微调解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时必须提供:

A、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原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7或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所在地社会局的社会保障证明件和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注册地在萍乡地区的企业前往萍乡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公共信用服务窗口打印企业信用记录或登录“信用萍乡 http://www.creditpx.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项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非萍乡地区的企业登陆“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4项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F、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汇款转账凭证(以到账为准);

G、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H、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低价优先法。

6、报名事项: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6日9时30分;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10、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保证金: 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交易系统中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以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依据中标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按标准计取。实际发生评审费和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投标价相同的情形下优先采购。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7/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采购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99-6781793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金陵西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杏 电话:0799-7887278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2栋A座13楼。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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