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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

2019-07-18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经湖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就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7月22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22006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zfcgfzx@huzhou.gov.cn。联系电话:0572-2220018,联系人:陆先生。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详见附件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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