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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十堰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00: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00:00至2019年06月28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5日 00:00
开标地点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446.03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 15971869299
采购单位 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7186929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和昌安置小区32栋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8651595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堰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政府招标计划备案表(十采计备[2019]XM12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十堰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1号
2.2招标内容:车辆和装备(共分为18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包1和包2的交货期是合同签订后120个自然日内,包3至包18的交货期是国产装备器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进口装备器材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
质保期: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本项目总的招标预算:1446.039万元。
2.4分项价格不能超过对应的招标金额,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做无效标处理。
2.5投标人可以只报1个包,可以同时报多个包,可以同时中多个包。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相应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所投货物如属国家3C强制认证的,则必须提供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消防产品信息目录上公布的,须提供《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的截屏。
3.5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招标”网站(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需要在所投标段的对应位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包1至包6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09时00分。
包7至包12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09时00分。
包13至包18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质疑
相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或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69096060@qq.com和1411233412@qq.com。
七、样品
包一、包二样品,详细图纸实物照片,然后将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包三至包六所有样品,开标时将样品送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的清单样品封存于甲方。
联系人:赵科长1597186929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赵科长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5971869299电话:1808651595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9年05月05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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