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建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上饶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纪实》专题片制作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纪实》专题片制作
二、项目编号:SRJYZFCG-2019-03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上饶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纪实》专题片制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210000元 |
五、投标公司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3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第五项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
七、其它相关事项:
凡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址:上饶市明叔路东塘花苑18幢1603室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8:30—11:00,14:30—17:00(工作日)
标书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6月17日8: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
接收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93-8160001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
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已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上传投标文件或虽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等媒体上另行通知。下载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不接受传真、邮寄)。
采购单位:上饶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793-8322858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大道1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793-8160001
地址:上饶市明叔路东塘花苑18幢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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