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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4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5-146001-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处理服务,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档案数字化质检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5、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回执。

6、投标人须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作为股东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6月3日9时 00 分起至 2019年6月11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 14时30分(注2019年6月14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磋商时间: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3日 至 2019年6月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电话:020-85110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传真:020-83595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B座501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31

邮编:510010

(二)采购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先生

传真:020-85110193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邮编:51065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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