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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019-05-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保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11: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09:00至2019年05月20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预算金额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327119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民 022-58387898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邢工 022-24327119
附件:
附件1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doc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X19ZBTJ0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327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陈民022-58387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工022-24327119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保洁服务项目。场区卫生,办公楼、会议室、试验场馆等日常保洁清扫保洁,垃圾清理,雨后清扫积水,冬季清融雪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及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达到采购方标准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保洁服务等与项目相关内容)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开业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3日09:00至2019年05月20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3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3日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采购预算:480万元/三年(160万元人民币/年*3年).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4: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应急管理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此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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