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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警车项目招标公告

2019-04-09 来源:河北邯郸市政府采购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HBYC2019-0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5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洪兵 0310-62673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西路25号鹿诚商务大厦A座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磊 0310-8909800
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警车;#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场所及范围。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可);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近三个月依法缴税税收证明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需带本人的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下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区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4-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4-15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点至12:00点,下午13:30点至17:30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9 14:00
开标时间:2019-04-29 14:00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4 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0-8909800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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