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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系统和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19-01-28 来源:山东烟台县级采购合同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系统和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1. 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70号

    联系方式:0535-3012816

    采购代理机构: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地 址: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中段20-3-102(龙口市新民学校对面)

    联系方式: 15063870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系统和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20190200002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系统和视频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1

2.1.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民币90.84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月26日8时30分至2019年2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中段20-3-102,龙口市新民学校对面)

3.方式:1)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将“报名投标声明函”、“供应商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ytjflkfgs@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2)报名成功并经电话确认后,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报名投标声明函”、“供应商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中段20-3-102,龙口市新民学校对面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年1月27日 至 2019年1月31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3日14:00至2019年2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洲倩联系方式:1506387009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1、供应商概况表、报名投标声明函和授权委托书;

2、磋商文件

发 布 人: 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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