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9-01-25 来源: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工程招标
• 公告内容

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13776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

一、招标条件

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137760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832.61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现状消防站总用地面积5673.12平方米,建筑面积2832.61平方米,改造面积为2832.61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其中:消防站主楼改造面积2194.69平方米;消防站附属用房改造面积473.44平方米;训练塔改造面积164.48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操场、绿化、围墙、照明及室外管线等室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7、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9、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 2019-01-25 09:00:002019-01-29 16:00:00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报名时拟派项目总监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明授权范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人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本地企业除外),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01-30 09:00:00至2019-02-03 16:00:00
获取方法: 现场获取,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获取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9-02-28 09:30:00
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02-28 09:30: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以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豆各庄甲1号
联 系 人: 李科长
电话: 010-649584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联 系 人: 赵工
电话: 010-64956207-8006
电子邮件: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