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DH-2018-11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豆各庄甲1号
联系方式:010-64958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电话:010-64956207-8006 ;传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内容:朝阳区酒仙桥消防中队改造工程的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6号。四至范围为:东至居民区,西至将台新港商城,南至颐堤港商场,北临将台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管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7、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3日 09:00至2019年0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明授权范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人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