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电
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
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海康-SC2018-010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前 附 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单位名称: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波涛 联系电话:18170586525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
2 |
招标 代理 |
代理机构名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 电话及传真:17707951835 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
3 |
项目 名称 |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海康-SC2018-010 |
4 |
投标有效期 |
九十天(日历日) |
5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叁万捌仟元整 。 2019年1月7日16:30前到账(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
6 |
开标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
7 |
投标 文件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且开标时提供纸质投标书一正四副(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 |
8 |
评分 方法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总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说明和释义.................................................6
投标人.....................................................6
招标文件的说明.............................................7
投标文件说明...............................................8
投标文件的递交.............................................10
开标和评标.................................................11
授予合同...................................................15
其他说明...................................................1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8
投标函.....................................................18
开标一览表.................................................19
投标报价分项表.............................................19
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2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
资格证明文件声明函.........................................22
资格证明文件...............................................22
中小企业申明函.............................................23
无违法记录书面说明.........................................24
项目总体设计...............................................24
项目实施组织方案...........................................24
评分细则索引表.............................................25
第四章:采购需求...................................................26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27
第五章:合同文本...................................................32
付款方式...................................................32
售后服务...................................................33
验收.......................................................33
第六章:评分标准...................................................36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赣购 2018B000132271 号批复,就其采购的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海康-SC2018-0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1900000元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 |
整个系统包括运维系统软件、运维系统硬件、其他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1批 |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必须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
缝对接,投标人需提供对本项目的对接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原件;
2、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
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
5、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 gov.c
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
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
图;
6、提供所投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必须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7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拟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2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7日16:3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 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不接受现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备注: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波涛 联系电话:18170586525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 联系电话:17707951835 传真: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三楼)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同时递交纸质标书一正四副,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电子
投标系统进行上传。
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
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
知》。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
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 400-998-0000。
3、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
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1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即在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
2.7服务内容: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即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
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2.9天:日历日。
2.10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1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必须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
缝对接,投标人需提供对此项目的对接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应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4.投标人代表
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投标人响应须知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要求,未满足视为投标无效。
(1)技术条款: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商务条款(包含但不仅限于):即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调试及验收、违约等合同条款。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疑义
8.1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均应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本环节的质疑函原件(附营业执照、江西公共资源
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截图证明)送至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否则,视
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无举证证明的视为无效质疑);
(5)提起质疑的日期。
8.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4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书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受理。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四、投标文件说明
10.提示与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2.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2.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12.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2.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2.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7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12.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12.9 投标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时间表和各阶段各方人员安排及
相关的工作内容);
12.10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必须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
缝对接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12.12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汇款转账凭证;
12.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2.14投标人必须提交12.1-12.1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其它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2.15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
项内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12.16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以便评委评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并按上述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
容。
13.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以及相应的软件、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项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分项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
拒绝。
13.3.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3.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3.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3.4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14.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及书写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的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
14.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其投标无效。
14.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其投
标无效。
14.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
标。
14.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要求规定
15.1纸质投标文件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逐一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2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
15.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5.2.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应清楚工整,扫描件图像清晰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5 . 3 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
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投标书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下: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7.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
标截止时间时,应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
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
gzy.cn/web/),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投标代表到指定的开标地点进行C
A锁解码,逾期进行CA锁解码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
人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
19.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
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
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在评标结束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要求删除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各投
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
20.投标保证金
20.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提交保证金到达前附表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20.2投标保证金只接收汇票和银行转账,拒收现金。
20.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20.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0.5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银
行转账的方式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转
账的方式予以退还(无息)。
20.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0.6.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0.6.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等费用的;
20.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0.6.5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
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凭个人身份证签到参加开标会和现场资格审查。
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评
审确定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
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
评标依据。
21.3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是否在开标前已经解码,经确认无
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解码,系统电子语音当众唱。
21.4宣读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宣读的为准;大
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21.5开标后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进行资格性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投送纸质文件的和未委派投标代表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2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7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按政府的有关规定
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处理或重新招标。
22.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数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并负责电子评标工作。
22.2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评标依据。
23.评标原则
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电子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价格、技术参数及要求、公司评价和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
取消。
23.3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3.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评标程序
24.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技术条款: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
(2)商务条款(包含但不仅限于):即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调试及验收、违约等合同条款,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
24.2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委结合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4.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采用百分制综合打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高低顺序排列。
24.4编写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将开标、评标记录和评标报告打印成纸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25.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25.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
明。
25.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
25.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6.无效投标或废标
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投标:
26.1.1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26.1.2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6.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6.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6.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1.6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涂改标书及字迹辨认不清的;
26.1.7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6.1.8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
26.1.9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的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无法正常打开的;
26.1.10投标报价超财政批复预算的;
26.1.11开标时未携带CA数字证书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
26.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2.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6.2.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2.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意外情况的处理
27.1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
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27.1.1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7.1.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27.1.3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1.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7.2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
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8. 中标人的确认
28.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评比、商务与服务
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价格得分,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给予确
认。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上传电子评分系统,自动生成预中标人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
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
顺序排列;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决定中标人。
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
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格式见本章第8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七、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
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9.2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
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
30. 中标通知书
3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中标人,将中标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组织签订合同。
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1. 合同的签订
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
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保留以
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服务方式、交付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但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必须在接到
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13.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4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不予退还该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从中标候选公司中按排位顺序的高低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八、其他说明
32. 中、小、微企业
32.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2.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
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
3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33.节能、环保产品
33.1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3.2 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3.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
新一期为准;
33.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33.5对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2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
审。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5.中标服务费
35.1以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计算,100-500万部分按照1.1%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含税)。
35.2中标人需在接到代理机构付款通知时一次性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6.投标人家数认定
36.1根据本采购项目技术构成,确定核心产品为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软件部分) 。
36.2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只能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顺序排列;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决定中标人。
37. 监督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8.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投标函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们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知贵单位组织的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编号:海康-SC2018-010) 的招标采购信息,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决定投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该报价应包括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以及相应的软件、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该报价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分项表的总价一致。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照规定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
(11)、有关投标偏离、服务保证措施、要求甲方配合及其他说明均在投标书中详细阐述。
(12)、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方法联系: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传真: 年月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
投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金额(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小写: |
||||
投标总金额合计 : (大写) 。 |
注: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版格式填写,同时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无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3、投标报价分项表
投标报价分项表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原制造商、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合 计:(大写) |
¥:(小写) |
注:各投标人可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响应/偏离表(技术、商务):
(1)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响应/偏离 |
备注 |
说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中货物优于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采购要求规
格要求的填写“无偏离”,达不到或者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填写“负偏离”。应逐条列在技术条款
偏离表中,否则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备注 |
(1) |
交货期 |
||||
(2) |
付款方式 |
||||
(3) |
售后服务 |
||||
(4) |
质保期 |
||||
(5) |
调试及验收 |
||||
… |
违约等合同条款 |
注: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包含标的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调试及验收、违约等合同条款,未响应视为投标无效。),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否则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编号:海康-SC2018-010) 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再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粘贴处 |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 粘贴处 |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附件6、资格证明
(1)、资格文件声明函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编号:海康-SC2018-010) 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
2.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2.5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
gov. 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
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
询结果截图;
注: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7、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致: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或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10、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
1、系统体系架构
2、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技术情况
3、解决方案
附件11、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
1、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组织计划
3、项目进度计划
4、人员投入情况
附件12、评分细节索引表
资格证明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技术评议评分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详见页码 |
技术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技术评议评分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详见页码 |
商务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商务评议评分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详见页码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
二、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了更好的对宜春市的交通状况进行可视化管控,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服务大众出发,建设一套完善的运维系统。此次建设的运维系统应能够将全网内运行的所有设备运行状态可视化,自动检测网内视频设备的在线情况以及交换机、服务器的运行情况;自动发现问题及时报警,敦促运行维护人员及时更换修理故障设备,确保保障视频监控系统高效应用。系统能够辅助业主方做到在设备运行故障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提升全网设备运维的整体效率。
2、系统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357号)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 26765-2011)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 9386-2008)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IT服务管理国际标准体系》(ISO/IEC 20000)
3、系统组成
整个系统包括运维系统软件、运维系统硬件、其他设备。
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系统围绕“管理、业务、服务”的三个层面进行建设,以运维流程和服务考核为导向,以客户满意和品质服务为核心,建设完备的综合运维系统,实现对视频业务系统的可视、可控、可管理,达到设备故障主动监测、日常维护规范管理、运维服务量化考核的目标,提升视频系统的整体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为建设具有高效、快捷、安全的视频监控系统提供有力的运维服务保障。
4、业务流程
系统通过建立资源同步、资源管理、异常上报、工单处理、报表统计、运维考核六大核心流程,贯穿用户单位运维管理。
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硬 件 部 分
序号 |
产品名称 |
模块 属性 |
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运维管理服务器 |
运维系统硬件 |
(10核2.2GHz)×1/32G DDR4/600G SAS×2/SAS_HBA/1GbE×2/550W(1+1)/2U/16DIMM |
4台 |
2 |
运维比对软硬件专用设备 |
运维比对 |
CPU:2颗Intel E5-2630 V4 CPU; |
1套 |
GPU卡:1张 Tesla P4卡; |
||||
内存:64G; |
||||
硬盘:150G SSD*1,480G SSD*1; |
||||
接口:最大支持16块2.5寸硬盘或SSD,支持热插拔,支持RAID 0, 1, 5, 10;2个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1个VGA接口;2个千兆自适应网络接口。 |
||||
3 |
运维存储系统 |
运维存储 |
E5-2620 V3(6核2.4GHz)×2/16GB DDR4 X2/480G SSD×3+150G SSD /1GbE×2/冗电/2U |
3台 |
1、双控制器,4U机架式24盘位,E5-2620*2,32GB*2缓存,6个千兆网口,支持网络RAID,1+1冗余电源,额定功率800W; 2、6块SSD,SDLF1DAM-800G-1H,800G,SATA,SANDISK; 3、66块企业级,7200rpm,4TB,FW加密保护。 |
1套 |
|||
4 |
其他设备 |
核心交换机 |
24个10/100/1000Base-T自适应以太网端口(其中8个是combo口),4个万兆SFP+口;包转发率大于222MPPS;支持VXLAN 二层交换;支持VXLAN 路由交换;支持VXLAN 网关支持OpenFlow+Netconf的VxLAN集中式控制平面;支持静态路由;支持RIPv1/v2,RIPng;支持OSPFv1/v2,OSPFv3;支持BGP4,BGP4+ for IPv6;支持IS-IS,IS-IS V6;支持等价路由,策略路由;支持VRRP/VRRPv3(含电源模块及4个SFP模块) |
1台 |
存储专用硬盘 |
容量6TB,缓存256M,转速7200 |
12块 |
||
HBA卡 |
QLogic 8Gb FC Dual-Port PCI-E HBA(含模块) |
1块 |
||
连接线 |
存储专用光钎 |
1对 |
||
其他服务器1 |
支持本地存储、IPSAN存储、FCSAN存储和Ceph存储 |
3台 |
||
(10核2.2GHz)×2/256GB DDR4/600G 10K SAS×2(raid1)/1.8T 10K SAS×6(raid 5)/RAID_2G/1GbE×2+10GbE×2/2U |
||||
其他服务器2 |
E5-2620 V4(8核2.1GHz)×2/16GB DDR4×2/300G SAS×2/SAS_HBA/DVD/1GbE×4/冗电/2U |
5台 |
(二)软 件 部 分
序号 |
模块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1 |
中心管理模块 |
按照3000路规模对视频系统开展运维管理,提供用户权限管理、资源配置管理、资源采集、运维监控、故障告警、统计考核等运维监控功能 |
1套 |
2 |
视频诊断模块 |
按照3000路规模负责对平台接入的视频监控资源进行视频图像质量诊断,支持常见摄像机故障的分析、判断和报警,检测内容包括信号丢失、图像模糊、对比度、图像过亮、图像过暗、图像偏色、噪声干扰、条纹干扰、黑白图像、画面冻结、视频剧变、视频抖动、场景变更、视频遮挡共14种常见摄像机故障。 |
1套 |
3 |
IT网管模块 |
提供对200个节点授权,实现对网络设备、数据库、服务器等IT资源运行状态的监控。 |
1套 |
4 |
视频网管模块 |
实现对视频网内的视频摄像机、平台服务器、编解码器(DVR、NVR)等视频系统相关设备进行巡检、管理,并通过运维平台以图表、统计报表等方式进行展现。 |
1套 |
1、系统基础功能要求
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系统需提供运维概况、统计报表、告警中心、运维概况、工单管理、资产管理、系统设置、配置管理等应用:
Ø系统设置:应提供基础的系统配置功能,对用户权限和角色权限配置信息进行有效配置管理。基础设置可完成常见字典信息增、删、改、查,并可进行邮件、短信的发送设置。操作日志和系统日志可列表明细显示导出
Ø巡检配置:应提供基础的巡检配置功能。含有:告警阈值配置、告警联动配置、工单联动配置VQD计划配置等基础巡检配置内容
Ø资源配置:应实现新增、修改、删除资源和资源区域,并可手工将资源注册到各区域。
Ø资产配置:实现资产类型及属性的管理、品牌管理、型号管理、工程商管理、维保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的增、删、修改功能。
Ø运维概况:应能够展示用户关注的视频、卡口运维分析信息,包括离线时长、在线率等信息,并可展示过车统计数据和车道统计数据。
Ø运维监控:应实现对编解码设备、监控点、录像、视频服务、视频综合矩阵等视频资源和服务器、交换机等IT资源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能显示监控点设备运行状态并可一键提交工单管理、可实现视频质量诊断并显示诊断信息。同时对卡口数据信息按照组织显示接入车道数以及车道异常数,并对每个卡口车道数据信息完成展示。
Ø告警中心:应实现对系统资源告警事件进行统一管理,并应提供告警阈值配置功能;
Ø统计报表:应能够对运维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以图形和报表的形式展现;
Ø运维考核:应能够对所辖各区域的点位在线情况开展考核,以提升运维工作效率。
Ø工单管理:实现对异常设备进行工单异常上报、派工、处理、审核、结单、查询等功能
Ø资产管理:应能对相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自产进行资产登记备案,能实现设备采购信息,维保周期,维保单位等自产登记管理功能。
2、系统模块功能要求
(1)★平台可针对弱密码、长期不更新密码等情况进行智能提醒,并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2)★平台可实现对NVR、DVR、CVR等存储设备硬盘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测,展现总容量、剩余容量、运行状态等硬盘信息。
(3)应支持查看每个区域各类设备资源的数量和在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设备、解码资源等设备),并提供详情展现功能。
(4)★平台需支持监控点重巡,重巡对象包括单点或全部离线、图像异常等通道,并支持excel形式导出结果。
(5)★系统能够对平台内的资源健康情况的快速诊断,可以excel形式导出一份健康报告。同时,平台内按照资源类型汇总诊断结果,并提供异常上报功能。
(6)★系统要求支持以在线率、经纬度采集率、修复率、视频完好率为考核指标,通过运维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权重,对各所属区域内的运维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支持对各区域内所有监控点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统计。
(7)★支持对视频图像出现的对比度异常、亮度异常、模糊、偏色、画面冻结、视频抖动、视频信号丢失等14项常见摄像头故障、视频信号干扰、视频质量下降进行准确分析、判断和报警。
(8)★平台需支持按照视频丢失、图像模糊、雪花干扰等14个诊断指标项进行自由组合,形成诊断计划。
(9)有新的异常设备报警产生时,系统应能够自动弹出提示。并可根据时间、等级、区域以及报警类型等条件对所有接收到的异常报警信息进行统一列表展示,点击资源名称后可显示异常信息的详情。
(10)★平台能够通过视频网管模块对受控资源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可提供对视频专网中的视频摄像机、平台服务器、编解码器(DVR、NVR)、视频综合矩阵、卡口设备等视频系统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自动巡检及管理功能。
(11)★平台能够以在线率、修复率、视频完好率为考核指标,通过运维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权重,对各所属区域内的运维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支持对各区域内所有监控点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统计。
(12)应支持对前端设备的码流进行解码与图像质量评估,实现对视频信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智能分析、判断和告警。
(13)★平台能够对点位数量、在线数、离线数、在线率、视频完好率、各视频诊断项故障数以统计报表和统计图的形式统计功能;系统需能够对点位离线时长进行统计。
(14)应支持对各类设备资源的状态(在线、离线、异常)、状态占比以及故障类型数占比的统计。
(15)应支持查看各设备的详细状态信息,如所属通道的状态、数据流类型、码率、帧率等信息。
(16)应支持对前端设备的码流进行解码与图像质量评估,实现对视频信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智能分析、判断和告警。
3、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必须与宜春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
缝对接,提供投标人对此项目的对接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商务条款要求
1、交付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上线运行,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
第一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将合同内所有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全部验收
合格并对整体清单审核通过后,在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款;
第二步:当系统建设完成,采购人终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在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货款;
第三步:余下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在2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3、保密要求:
在平台部署、设备安装调试等商务与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系统信息、数据等保密内容,投标人应注意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售后服务:
4.1投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免费提供三年的硬件
保修和三年软件维护。
4.2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
解决问题,必须在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否则先提供备用件更换。投标文件中
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5、培训:
5.1为保证设备交付后的正常运行使用,中标供应商应在各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现场培训并负责对
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免费培训,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与采购人协商确
定。
5.2培训要求:通过培训,系统管理操作工作人员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并能完成独立操作。制定机房及主要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提供文字资料和培训材料。
6、安装调试及验收
6.1安装调试
中标单位负责上门服务,现场对各软、硬件设备进行安装和调测;中标供应商应派熟练的工程师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商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设备,使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6.2、验收
6.2.1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的测试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相关费用,为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测试验收方案,明确具体的测试内容、指标参数、测试方法以及使用工具。
6.2.2初验:验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规范执行。如质量和技术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采购人不予验收。
6.2.3最终验收:货物初验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完成项目建设的全部施工和培训工作任务,项目测试结果达到项目设计要求,并各系统整体正常运行7天后,方可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按招标文件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6.2.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2份书面验收材料及一份电子档材料,验收文档不得少于以下资料:
1)设计方案;2)实施方案;3)实施记录;4)与设计图纸和实施方案相应的竣工方案;
5)验收报告。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中标人):
丙方(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2018年 月 日举行的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运维管理平台项目(招标编号:海康-SC2018-010)电子化公开招标评议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合同内容及总金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 |
|||||
合计大写人民币: |
¥ 元 |
二、付款步骤:
第一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合同内所有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并对整体清单审核通过后,在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款;
第二步:当系统建设完成,甲方终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在2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货款;
第三步:余下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在2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上线运行,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交货方式:乙方需按要求上门服务。
交货地点: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其性能要求。必须是合法、正版的,且是当时最新版本,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等纠纷,若因此产生侵权,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且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免费提供三年的硬件保修和三年软件维护,全方位技术支持;
2、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甲方通知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
决问题,必须在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否则先提供备用件更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3、质保期后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零配件;
4、乙方承诺的优于招标文件的售后服务条款。
六、培训要求
1、为保证设备交付后的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应在各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现场培训并负责对采购人
的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与甲方协商确定。
2、对于所有培训,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
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3、培训要求:通过培训,系统管理操作工作人员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并能完成独
立操作。制定机房及主要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提供文字资料和培训材料。
七、验收
1、验收人员,要有双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用户的负责人员。
2、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报采购办备案。
3、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4、应符合国家技术质量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技术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技术规范要求等技术文件为依据。
5、设备及软件到货验收要求:①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②对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检查。③配套设备的连接,应构成相应的网络平台;④必须提供设备总代的正品证明;⑤设备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书和投标书时,项目单位有拒收的权利;⑥如出现不符合标书和招标书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项目单位保留索赔权利。
八、安全责任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团队安全,若因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遵守履行,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不按合同标的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甲方违约责任
1.1在合同生效后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1.3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2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五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交付违约金;如果供应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合同总额 5%)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延期交付设备时,按延期交付产品处理。
2.3 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交付违约金;
2.4 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无必要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质量争议:
因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的江西省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
十一、诉讼: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争议方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二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承诺书,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名:
开户行
电话: 开户账号:
电话: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2018年月 日
第六章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指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细则见下表:
评分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
价格得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
3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
基础技术参数 |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内容,得基准分17分,如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标准:技术响应/偏离表。 |
17分 |
运维比对软硬件专用设备 |
单台设备名单库容为0.8亿的条件下,每秒处理不少于50个 1: N 人脸比对任务, 4000 万库容支持每秒处理不少于 100 个 1: N 人脸比对任务, 1000万库容支持每秒处理不少于390 个 1: N 人脸比对任务;单台设备名单库容为0.8亿的条件下,多台设备集群计算能力线性提升,满足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4分 |
当错误接受率为1%时,正确识别率不低于 95%。将解析后的人脸图片与名单库内的人员进行比对,对于相似皮小于阈值的结果,重新入库到名单库,加入到比对源中供下次比对使用。在入库过程中赋予该人员唯一ID,该人员下次被比中时,输出结果中带 有赋予他的相应唯一 ID,满足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运维存储系统 |
Linux存储专用操作系统,单控制器架构,控制器可支持热插拔,每个控制器配置2颗64位多核处理器,冗余温控调速风扇,标配64GB内存。并可扩展到384GB,内置128G SSD固态硬盘(可扩展到2个SSD作为缓存盘),BBU电池。设备具有2个可热插拔BBU电池;满足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4分 |
支持不同类型数据分层存储到云存储系统的不同介质中:支持热数据以高速SSD为介质进行存储,温数据以SATA/SAS为介质进行存储,冷数据以磁带为介质进行存储。支持按压缩比例、缩放比例下载,支持按区域(坐标、指定宽高)进行图片裁剪、下载;支持对图片指定区域加马赛克处理满足得2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软件部分 |
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内容基础上,加注“★”项为重要技术指标,通过权威机构检测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0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软件厂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0分 |
商务部分(25分) |
||
方案设计 |
根据投标方案总体设计情况,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阐述情况,解决方案的先进性、扩展性设计,以及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等酌情打分,优得6-5分;一般得4-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整体设计方案。 |
6分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培训方案的培训内容完备性和培训计划合理性、周全程度酌情打分。根据优劣情况评分:优得4分;一般得3-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整体培训方案。 |
4分 |
综合实 力要求 |
1、为保证良好的信用评价,投标人或平台软件的生产厂商具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 AAA级证书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保障软件产品的支撑和管理服务,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的软件产品厂商获得“中国最具影响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证书”,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3、为贯彻“科技强警”战略,反映科技创新能力、警务效能和实战能力,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公安部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维 ITSS 认证证书的得 3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T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缺项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15分 |
注:1、 投标人所需加分证明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内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为了利于评标委员会快速、准确地对投标文件进行审阅、评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办
法的内容逐条列明在《评分细则索引表》内,否则有可能因投标人编制不完整或杂乱无序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分。(格式见附件)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4、招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及各项证明文件、售后服务证明,以及业绩证明
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同时投标人承诺技术与商务条款有优于招标文件的,则按投标人响应执行。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