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支队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维护项目

2018-11-28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2018--008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7571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左安门西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 010-67189119-6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10-8575718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科中路17号26幢1至3层102-H3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维护项目
数量:1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549000元
服务期限:1年
采购内容:东城区物联网建筑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3、潜在供应商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9:00至2018年12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11号向西50米东城区永外街道小型消防站108室;2018年11月29日至 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至2018年12月1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11号向西50米东城区永外街道小型消防站1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11号向西50米东城区永外街道小型消防站108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七、 投标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于2018年11月29日至 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11号向西50米东城区永外街道小型消防站108室接受报名和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本单位相关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供应商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3)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法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2017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半年内3个月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磋商报名将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575718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