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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高等级车辆管理所升级改造项目受理大堂视频监控系统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1-23 来源: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创高等级车辆管理所升级改造项目受理大堂视频监控系统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18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创高等级车辆管理所升级改造项目受理大堂视频监控系统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32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01

创高等级车辆管理所升级改造项目受理大堂视频监控系统子项目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14时3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14时00分至2018年12月03日14时30分)。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03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佛山市公安局)。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62831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报名登记和发售磋商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21423

伍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39012

注意事项: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请各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报价,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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