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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26日 19: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26日 08:30至2018年11月02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预算金额 ¥852.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立波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8673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1986732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10.26 国家税务总局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异地协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SC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立波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7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010-619867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是对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化,规范函件和相关数据的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加强平台的安全管理。具体包括系统功能的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推广实施和服务器设备采购等。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2.24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6日08:30至2018年11月02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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