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信号灯、电子警察更新维护工 程 已由 (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 2017年信号灯、电子警察更新维护工程 实 施 方案的批复 沈开发改审[2018]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由省、市、区财 政 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項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17年信号灯、电子警察更新维护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2.3合同估算价为 179.62 万元。
2.4招标范围: 2017年信号灯、电子警察更新维护工程施 工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0 月 22 日开工至 201 9 年 10 月 22 日竣工,计划工期 365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 机电工程 (注 册 建造 师 )二级](含)以 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9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9月21 日,毎日上午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 建设工程信 息 网 。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5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0 9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10 月 09 日 ,毎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 0 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釆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0月10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招标公告已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沈阳经济开发区莫愁湖街28号 |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7号 |
邮 编: |
邮 编:110025 |
联 系 人:杨凯 |
联 系人:朱艳 |
电 话:024-25815869 |
电 话:024-25621100 |
传 真: |
传 真:024-2562110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nbrgc@126.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 户行: |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
帐 号: |
帐 号:36410188000079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