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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8-08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县区采购

 

 

一、项目编号:ZZCG2018-LSFY02

二、项目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工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注:1.采购预算:44.090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8年8月7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八、报名要求: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各一套至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28日13:00至13:30时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尹海峰

电话:0411-86365798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胜彬、李大琦 电 话:0411-84390287-805、806

传 真:0411-84390217-802 电子邮箱:dlzz@dlzhongzhao.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2104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 305164282950

十四、保证金收取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305162755737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62685826-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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