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舞台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 WJ2015016718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舞台灯光系统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行审发[2014]100、101、135、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湖湾明珠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湖湾明珠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舞台灯光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舞台灯光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数量及规格等详见清单
2.2交货地点: 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大剧院)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供货期:2018年7月10日(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交付使用期:2019年12月 31日 540天
2.4标段划分: 一个
2.5其他: 本项目的预算价为3861万元
3、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http://www.wjqgggzy.com/wjggzy/xzzx/00500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一级证书;
4.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2013年6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舞台灯光工程,类似工程的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资料。
注:类似工程必须为独立承揽,联合体类似工程不得计分;类似工程为舞台灯光工程,如合同金额中包含了除舞台灯光外的其他内容,需明确类似工程中舞台灯光的单项金额,未明确的作不合格处理。
类似工程信息情况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信息的备案按吴住建招办〔2016〕7号《关于建立苏州市吴江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库的通知》执行。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9日11:00时至2018年6月4日17:00时,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http:// www.wjqgggzy.com/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26日09: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人地址:吴江区夏蓉街东太湖大厦
联系人:缪丽明 传真: 电话: 60900625
邮编: E-Mail:
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联系人: 李 明 传真: 63405566 电话: 63405566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李 明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63405566 注册证号: 建[造] 01230002210
1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9日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备注:
(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