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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系统高清数字化改造项目

2018-01-25 来源: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洛南县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系统高清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洛南县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系统高清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XTY-JZXCS(2018)01号

三、采购人名称: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洛南县

联系方式:134687308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E座12楼

联系方式:185910958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约49万元

采购内容: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系统高清数字化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 25日起至1月 31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商洛市移动路芙蓉大厦二单元0802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2月6日15:00时

2、磋商时间:2018年2月6日15:00时

3、磋商地点: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路与州城路交汇处(君诚酒店九楼会议室)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席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8591095800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商洛分行

账 号: 1020 6754 1609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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