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平遥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建设
二、项目编号:PYZC2018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
包括管理平台、大法庭1套、刑事小法庭2套、民事小法庭2套,具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150万元。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4、交货地点:平遥县人民法院
5、付款方式:货物或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90%,若质量和服务都没有问题,六个月后支付剩余10%货款。
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1、领取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3、联系电话:0354-5625510
4、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
2、地点: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具体事宜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我们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敬请投标人关注。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曙光路61号
联系人:赵伟斌联系电话:13453299313
集采机构:平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遥县顺城路199号,平遥县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031100邮箱:pyzc5510@163.com
联系人:李青红电话及传真:0354-56255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柳根路分理处
帐号:14001707358059912181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