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购置执法记录仪(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磋商文件中有关事项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购置执法记录仪(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XC-100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298号
联系方式:029-878230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磋商变更信息:
1、磋商文件中第29.3条评审办法技术响应:现变更为:技术响应分35分,其中第一项“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无偏离的,计15分”;
2、磋商文件中第29.3条评审办法样品分现变更为:样品分15分“磋商小组依据样品的材质优劣、性能外观质量、尺寸、使用效果等进行打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0-15分)”;
3、磋商文件中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
现变更为:“执法记录仪应符合《GA/T 947-2011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要求,并满足如下参数:
(1)摄像分辨率:1920*1080/1280*720/848*480可选;
(2)照片分辨率:有效像素大于或等于3200万;
(3)电池工作时间:可更换电池,更换一次连续录像不小于10小时;
(4)存储介质容量:标配16G(支持32G、64G),可根据需求扩展;
(5)连拍功能:具有连拍功能;
(6)外壳防护等级:IP68;
(7)夜视功能:支持夜间拍照、录像,并可看清距样机12m处的人体轮廓;
(8)数码变焦:最高可支持16倍数码变焦;
(9)LCD显示屏:2英寸TFT高清显示;
(10)断电自动保存数据完整:设备在电量耗尽前,可自动保存摄录文件,视音频文件不应丢失或损坏;
(11)电池充电时间:小于或等于6小时;
(12)文件重点标记:设备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相应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
(13)照明功能:内置LED白光灯,开启白光补光灯进行补光。”;
4、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晓燕、杨艳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61、828;029-88364979-888(传真)
特此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