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对西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XCZX2017-0294号【市财采计(2017)5923号】)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将“服务商资格要求”中增加“(七)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地理信息工程及互联网地图服务)”。
二、将“评标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业绩修改为“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系统运维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其原件及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为计分依据,出具一个得2分,满分12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证明文件在计分时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