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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2-23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长兴路以北、明湖路以西、岳麓大道以南、许龙路以东。

3 建设规模: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1549.27?O,总建筑面积约为316174.30?O,其中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约为269955.07 ?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46219.23 ?O,建筑物23栋,最大高度93.2m,一期分ABC三个功能区,项目总投资约8.8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工程造价约为600万元。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工期要求: 600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 、招标范围:包括园区内安防监控系统、三网(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含管道路由、入户皮线光缆、户内信息箱、楼层分线箱预留安装)、电子巡更及无线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UPS电源及电源防雷系统、机房工程(含装修、照明、空调、接地)、室内桥架及室外管网、综合布线系统等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不包含土建施工图设计明示的设备机房、设备基础、穿墙套管预埋、铁件预埋、孔洞预留等土建工程施工);以及系统调试、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及各专业工程界面划分。

9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类似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         类似监控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611月至2017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20142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其他资格要求: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办法,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 2017 2 23 日至 2017 2 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报名咨询电话:谭先生13637428216;

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相应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委托人务必在 2017 2 27 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302办公室)。

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资格前审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资格前审要求

1、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任命文件;

6、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11、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的银行转账单原件;

注: 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资格审查资料应按以上携带要求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资格审查时由监委当场检验);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递交壹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资格审查时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类似业绩、企业和个人奖项、信用等级、安全认证时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均不给予加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8、资格前审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9、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后作资格前审不合格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资格前审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2017 2 28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资格前审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出席。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入围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资格前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招标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十三、招标人:长沙麓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87000001938         联系人:谭先生

十四、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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