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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2017-02-16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一、招标条件

桃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桃发改行审【2015】3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桃江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桃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弱电工程;    

2、建设地点: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南环线)南侧、天子山路(原先锋路)西侧;

3、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16492.85平方米;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室多媒体会议系统、多功能会议室会议系统、监控会议室会议系统、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网络监控系统、有限电视系统、机房通风系统、机房灭火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UPS供电系统等项目;本次招标总投资额约201.19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5人,且提供最近六个月社保交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216 日至2017年2 22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本,其它资料收取成本费,在领取资料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提问和书面答疑方式。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9.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恕不接受:①逾期收到;②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2.6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2.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3.联系方式

人:桃江县公安局

   址:桃花江镇   

人:周跃云    

   话:137867488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9号鑫天大厦四楼

     人:龙成付(招标师) 李宏    

       话:13786791020    0737-4230885   

       真:0737-4230885   

       箱:158921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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